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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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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各旅游景区、餐饮住宿、商场超市、停车场等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临近,延边州即将迎来节日旅游高峰。为维护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州各旅游景区、餐饮住宿、商场超市、停车场等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立即申请

一、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

各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天价”等不合理价格行为发生,恪守法律底线。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二、明码标价,规范价格行为

各经营主体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主体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实施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罚款。

三、落实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各经营主体要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的合理稳定,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及广大消费者监督。

本提醒告诫函发布后,各旅游景区、餐饮住宿、商场超市、停车场等行业经营主体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内容,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4512315

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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