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按照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决定在2023年“搏鳌清萍”专项执行行动中,对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专项治理,失信被执行人(包括企业、自然人)符合法定修复条件的,依法屏蔽失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对象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萍乡两级法院执行案件中的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
二、被萍乡两级法院纳失的被执行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执行法院如实报告财产,具备履行条件的应积极履行义务;在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得有转移、隐藏、毁损、低价转让等逃避、抗拒执行等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申请执行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如因客观原因无法调查相关财产状况的,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执行法院申请签发律师调查令,完成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调查。执行法院将同步对失信被执行人发起集中线上查控及线下查控等工作。
四、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执行法院经调查又未能查到可供执行财产的,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继续履行义务的权利,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六、失信被执行企业符合破产条件,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转破”申请的,由执行法院依法进行审查。
七、即日起,凡涉及萍乡法院执行案件中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屏蔽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将及时依法审查作出决定。失信被执行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包括企业、自然人基本信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情况,申请事项及理由;
2.证明材料:企业包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履行能力状况、投资收益等相关证明材料;自然人包括身份证明、履行能力状况、投资收益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八、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申请信用修复: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九、欢迎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对于举报人信息,人民法院将严格保密;经审查符合执行法院发布悬赏公告要求的,可以按悬赏公告申领赏金。
举报电话:0799-7159661
特此公告。
上栗县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3日
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规范城市道路建设行业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对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工作动态
为规范信用信息在办理涉企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助力我市诚信工程建设...
工作动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规范诚信经营行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
工作动态
为加快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倡导全社会树立守法诚信理念,强化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意...
工作动态
各相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指示精神,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工作动态
为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支持实体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
工作动态
五一假期来临,为确保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安全、文明、有序, 近日,青岛市市南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南区商务局、市南区...
工作动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十五届政府...
工作动态
各区(含空港委)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穗建规〔2...
工作动态
为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工作动态
1、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xy315gov.com/
2、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https://www.creditzg.com.cn/
3、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https://www.315chinese.com/
4、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